“能过过,不能过离婚!”为什么有的人一吵架就提离婚?

Gracehug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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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吵着要离开的人,都不是真的想离开,这些人里面,有的出于试探,有的出于不安,有的出于回避。

一吵架就提分手离婚的人,其心理在于无法解决亲密关系中的矛盾,试图用分手、离婚来绕开问题,这是一种鸵鸟心态。

不是所有人都能幸运地在亲密关系中得到疗愈。

吵架是一种“我赢-你输”的对抗模式,它在亲密关系的权力斗争阶段尤为常见。昔日你侬我侬的爱人,此时此刻仿佛变成了敌人。

耐受力强的人,在这样的对抗模式中,练就了一副好口才;耐受力弱的人,一进入对抗模式便轻易提分手、闹离婚,导致感情受创。

亲密关系中,耐受力弱的一方习惯避开问题不去解决,TA们更注重内在自我的保护,因而意图用提分手、离婚来夺回关系的主导权。

这个心理特征在“自恋型施虐者”和“回避型依恋人格”中尤为常见。

自恋型施虐者将分手、离婚当作让对方低头妥协的筹码;而回避型依恋者多半是出于原生家庭模式所带来的的习得性无助。

二者之间的共同性在于内在力量都是比较羸弱的,因此,面对亲密关系中的冲突,TA们容易以极端粗暴的方式切断与对方的情感缔结。

01

自恋型施虐者:将亲密关系中的冲突视作潜在威胁,用“分手/离婚”宣泄不满。

自恋型施虐者轻易能够在感情冲突发生时提出分手,或者动辄离婚,TA们并不是真的想这么做,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关系中占据主导位置,以维护心中的理想自我形象。

希腊神话中有一个神叫“那喀索斯(Narcissus)”,是位颜值逆天的美少年。

但他的结局并不美:他看不上任何一位神女,却爱上了河中自己的倒影,于是他日日守在河边,最终身心憔悴而死。

美少年所爱上的“河中自己的倒影”就好像自恋型施虐者所建构的理想自我形象。

当TA们在面对亲密关系中的冲突时,就很容易感觉到理想自我受到威胁,于是就会扭曲或者掩盖自己的真实需求(比如很爱对方很在乎对方),通过贬低伴侣价值的方式,提出分手、离婚来逃避问题。

这种逃避源于一种自身的“耻辱感”,TA们不认为自己能跨越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鸿沟。

换句话说,比起让两者整合,TA们更愿意守着理想中的自我,这样会让TA们感觉是正确的事情。

但是,亲密关系就是很容易让个体发觉自身的缺陷,不得不面对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与矛盾,比如争吵、意见不和、对方(或自己)有很多糟糕的地方等等,这对于自恋型施虐者而言,无异于是“诛心”,当然要反抗。

因此,TA们难以在亲密关系中持续享受恋爱的甜蜜,会出于“无法忍受另一半的种种毛病”而提出分手。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投射。

所以,自恋型施虐者会为了维护心中的理想自我形象,对伴侣有着非黑即白的思维认知:

在确定关系后,我希望成为这段关系中绝对的“主宰者”,我希望由我来把握恋爱的进度,双方的恋爱习惯,甚至是生活方式等等,如果我“把握不住”了,那由我来主动提就分手/离婚。

我非常享受恋爱中另一半对我的敬仰或是崇拜,因此我常常会‘过度陈述’过去的一些经历,我不在乎嘲笑讽刺另一半的想法或是成就。

但如果对方这样对我,那就触犯到了我的“耻辱感”,让我觉得自己很糟糕,我就需要通过提分手/离婚,来逃离这段关系或这种感觉。

如果对方说了我不喜欢的话,没有把我的事情放到最重要的位置,没有花更多精力或时间陪伴我,我会感觉受挫,并希望对方也尝到一些苦头,比如这个苦头是提出分手/离婚,让对方尝尝失去我的感觉。

如果你或者你的伴侣是自恋型施虐者,而你们想要改变随口提分手/离婚的毛病,那么你可以先尝试着找到自恋型施虐者的行为成因,再针对行为成因来应对。

我们可以从家庭养育方式及内在动机找到自恋型施虐者的行为成因:

自恋型施虐者,缺乏“客体恒常性”

“客体恒常性”形成于个体婴幼儿早期,这种能力让我们明白就算在某些情况下,客体无法被看见、触摸或者感知到,他们也依然是存在的。

比如,当婴儿暂时离开父母的时候,仍可以感知父母对自己的爱。

图注:拥有客体恒常性

但是,自恋型施虐者们往往缺乏这种整体认知能力,这导致TA们在某一瞬间感知不到伴侣的关怀时,马上认为伴侣不爱自己。

这样即时的负面感受会迫使TA们立即采取“行动”,比如一条消息回复慢了,TA就会归结于你不够爱TA,因而把你拉黑,挑起矛盾跟你吵架,反反复复闹分手。

自恋型施虐者的高自恋、低自尊状态阻碍了TA们的幸福

尽管,自恋型施虐者往往要求伴侣以TA为绝对中心,希望伴侣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但是,自恋型施虐者并不喜欢自己。

TA们高自恋体现于对其理想自我的绝对维护,而低自尊则体现于对真实自我的不满意、不满足。

TA们很容易产生不正确信念,比如“我希望我是白雪公主/白马王子,但我不认为我能够成为这样的人,但我希望我的伴侣能把我当成白雪公主/白马王子,对我绝对服从。”

但是,亲密关系并不是TA一个人能够实现的,而自恋型施虐者也会发现理想自我与真实自我存在着难以跨越的鸿沟,这令TA们感到耻辱、自卑——为了维系自尊感,TA们会通过贬低对方的价值来缓解自身的焦虑感——这习得于TA们早年在家庭中所感知到的家庭相处模式。

面对这样的伴侣,很容易在一次次对抗中迷失自我,或者感情以破裂告终。

因此,你需要明晰自己的个人边界,与自恋型施虐者保持距离,必要的时候,可以向专业的咨询师寻求帮助。

毕竟,自恋型施虐者亲手创造的恐慌、失落等负面情绪,会在与彼此的亲密关系中来回传播,其自身也会深陷痛苦。

02

回避型依恋者:恐惧亲密关系中的对抗模式,并认为这是无法改变的状态,因此在面对矛盾的时候习惯性提分手离婚。

回避型依恋者也很容易在感情遇到冲突的时提出分手、离婚,对于TA们来说,在感觉到有风险时及时抽身,是一种自我保护。

回避型依恋者来说,保持一定的距离,才会让TA们觉得自己是安全的;反之,靠得太近,是危险的,是需要警惕的。

因而,当伴侣靠得太近,TA们会变得非常不舒服,并渴望退出这段关系。

假如伴侣也不是安全型依恋者,这样就会诱发近一步的矛盾冲突,争吵,甚至分手、离婚。

然而,一旦伴侣真的离开,回避型依恋者又会变得焦虑——TA们无法面对内在真实需求(比如渴望伴侣能够理解并接纳自己的不完美),通过表现得不在乎、出现第三者等方式,回避问题,导致矛盾越来越严重。

图注:回避型依恋者应对感情冲突时的心理动态

回避型依恋者渴望爱,但又拒绝爱,TA们始终在追求“爱”与“被爱”的感觉,但又不相信自己会得到爱,因而感觉到痛苦。

这种痛苦源于TA们内心的“自卑感”,而“自卑感”则是基于多种因素的,比如:

小时候经常被父母、同学、老师批评甚至嘲笑

很少有人愿意和他们玩儿,人际关系长期紧张

在公开场合被别人拒绝过

因外貌、能力、家庭等原因,常常感到害羞、低人一等

再比如:

在婴儿期没有受到及时的关注、照顾

幼年期、青年期没有得到足够的鼓励、认可

父母或家人给予其他兄弟姐妹更多关怀、期待

过早地独立生活,在应该被照料的阶段却要独自面对

对这些经历的体验促使TA们感觉“因为我不够好,所以我不可能得到爱”,进而形成一种“我不期待,我不需要”的错误信念,因为不期待、不主动、不担责,就不会受到伤害——这导致TA们在感情中往往是“高敏感+低需求”的模式:

面对感情冲突,TA们往往会因为害怕被拒绝,所以先拒绝别人。

比如吵架冷战,TA们一方面害怕失去对方,但不会又无法主动去缓和。

于是会先主动提出分手或选择远离,当对方主动示好,才会结束这次的冲突。

这是一种策略,“伤害你”是回避型依恋者在进行自我防御。

过于亲密的举止或状态会让TA们感到无所适从,想要逃离。

因为TA们不具备共情能力,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因而难以做出回应,害怕伴侣向自己表达情绪,更害怕伴侣要求自己敞开心扉。

乍一看,TA们是独立的,不习惯依赖他人或者被依赖。实际上,当矛盾冲突出现的时候,TA们的内心并非如同外在表现得那般平静,明明是TA提出的分手,但默默关注、等待对方复合的也是TA。

回避型依恋者的空间领域感很强,假如你稍微做出越界的行为,让TA感觉到不舒适,为了避免冲突,TA不会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但会用一些其它的方式,比如出轨、分手、离婚,来缓解内心的不舒适感。

因此,当矛盾冲突出现的时候,逼着回避型依恋者给回应,显然是不明智的。

出于自我保护,TA仍会做出回避行为。尽管,回避型依恋者会为了避免受伤,因而在亲密关系建立的初期早做消极预判,但TA们内心是渴望爱的,TA们也并不想谈个恋爱、结个婚,体验分分合合百把回的痛苦。

如果你或者你的伴侣与以上两种情况吻合,这里有两点建议:

1.与自恋型施虐者相处,你需要建立自身的边界感,与TA们保持距离。

如果你跟TA太过亲密,自恋型施虐者不具备共情能力,这样的情况下,TA们就会不断地越界。

2.与回避型依恋类型相处,需要理解对方对于独立心理空间的需求,建立安全区域。

TA们比其他依恋类型更加惧怕侵入和占据,而伴侣为了应对对方突然的降温,会表现出更强烈的融合意图,来确保关系的稳定。这时候就容易形成一种结构性矛盾,加剧对方的被动降温。

有意思的是,自恋型施虐者容易越界,回避型依恋的人内在自我感很强,这两者相遇必然会有许多精彩的碰撞。

然而,无论是哪种类型,伴侣之间都需要给予彼此成长的空间,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痛苦可能都多于幸福。

这是一项无法仅凭本能和直觉就能处理好的挑战,需要两个人不断耐受着不安全并一点点的扩大安全领域的地盘,不断创造新的关系结构,不断找到更强韧的平衡点。